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上海市禁毒条例》与2015年的《禁毒条例》有了很大的不同,修改、新增了很多条款适应当前的禁毒工作。经过总社的培训,我们宝山区在2022年7月20日通过网络对全员禁毒社工进行学习新的《上海市禁毒条例》二级培训。
培训由副督导朱玥对新的《上海市禁毒条例》各项条款逐一进行讲解,特别着重强调与2015年的《禁毒条例》不同的地方。比如:修改了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,明确责任单位,强调基层(村、居委)的重要作用;禁毒宣传主体囊括了文化旅游、广播电视、电影、互联网站,强化上述单位对有吸毒等违法行为人员的限制规定;加强了管制化学品、药品、原料等物资的生产、经营、购买、运输管理,特别是物流工作规范。而第四章“戒毒管理服务”与我们社工工作息息相关,朱玥进行着重讲述,包括:公安有检测核查比对系统,需上传每次发检;讲解公安系统中只有社会面吸毒史人员和戒断三年人员,与我们社工的分类有所区别;新增对拒绝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,吸毒成瘾但未达到强戒情形的人员可由社康转社戒的条例等。
此次培训将《上海市禁毒条例》和2015年的做了详细的比对,以目前的禁毒形势、流程为基础,重点阐述与社工日常工作涉及的条款,让禁毒社工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方向。全体禁毒社工都认真地做了笔记,不懂就问,为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。
宝山工作站 朱玥 供稿